[attach]2996280[/attach] 各龟业组织、广大龟养殖户: 根据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龟类养殖历史遗留问题补***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海渔【2014】34号)要求,为规范我镇龟类资源驯养繁殖行为,将龟类养殖历史遗留问题纳入规范管理,现开展龟类养殖历史遗留问题补办《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范围 (一)品种:三线闭壳龟、黄喉拟水龟、黄缘盒龟、安南龟、黑颈乌龟、安布闭壳龟等省重点、国家二级、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龟类资源。 (二)规格:养殖4年以上的成龟(一般在500克以上)及其所繁育的龟苗。 二、补办受理时间 2014年4月15日至6月10日。 三、补办受理地点: 1、各村委会和社区; 2、镇农林水务局(地址:石龙镇人民政府大楼五楼)。 四、办理程序 (一)符合补办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社区或镇农林水务局提出补办申请,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如下: 1、《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保证书》; 3、来源证明: ①补办的书面申请(写清楚所养品种和数量、来源、未按时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原因等情况); ②养殖场所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镇农林水务局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程序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发证。 (三)不属于历史遗留养殖问题的,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相关要求办理。 五、后续管理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后,各养殖户需严格按照《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受保护龟类资源的特许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运输捕捉管理,并自觉接受渔业部门的监督管理。 石龙镇农林水务局 2014年4月15日 |
| 欢迎光临 龟友天下 (https://gui999.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