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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适用与管辖
第46条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第47条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第48条 若用户和龟友天下之间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龟友天下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章 附则
第49条 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第50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龟友天下公司无关。 第51条 龟友天下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龟友天下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龟友天下的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龟友天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2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文明上网七条底线
根据我国网络发展的现状,国信办鲁炜主任提出了网络空间的“七条底线”,我们每位网民在自由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的同时,也要遵守“七条底线”,文明上网,争做文明网民。
七条底线 1.法律法规底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时候,无论是网上网下,都将始终做到违法必究; 2.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地制度保障,我们要积极拥护社会主义及社会主义制度; 3.国家利益底线,作为国家公民,时刻维护我们伟大祖国的利益,这也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位公民的光荣义务; 4.公民合法权益底线,我们在网络反腐的同时,切记不能以“艳照”等不健康、不正当甚至违法手段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否则不仅触犯法律,也侵犯了无辜者的合法权益; 5.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网络世界必须也要遵循一定的秩序规则,唯有如此大家才能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网络环境; 6.道德风尚底线,崇尚美德在我国延续几千年的优秀传统,网络空间里也要讲道德,不做有违道德之事; 7.信息真实性底线,要求我们在上网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以讹传讹、散发谣传,积极宣传政府部门发布的真实信息。
七条底线是根本,不能突破;是方圆,不能逾越。我们广大网民积极宣传落实“七条底线”,争做文明网民,净化网络空间,还网络一片“蓝天”。
1.账号注册 1.1 乙方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2.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2.1 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乙方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 乙方对登陆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2.3 乙方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甲方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甲方,并有权通知甲方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陆和使用。 2.4 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陆和使用的,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2.4.1 甲方核实乙方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陆和使用。 2.4.2 甲方违反2.4.1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陆和使用,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乙方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乙方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上述请求。 2.5 乙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甲方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2.6 乙方如果进行二级保护物种买卖信息的发布,需向有关部门取得二级保护物种的《经营利用许可证》并上传到龟友天下认证中心的“资质上传”处;未上传资质的用户如发现发布相关交易信息将禁言、封号处理。 2.7 本站已加入《打击网络野 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互联网企业联盟》,打击非法野 生买卖信息信心坚定不移,宁愿删错100条信息也不放过1条非法信息。 3.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3.1 乙方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甲方应当立即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2 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甲方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甲方不得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3 乙方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甲方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乙方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及时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3.4 甲方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应负举证责任。 4.用户信息保护 4.1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乙方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4.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乙方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4.2.1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甲方披露的; 4.2.2 有关法律要求甲方披露的; 4.2.3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的; 4.2.4 甲方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乙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4.2.5 应乙方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乙方个人身份信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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